海報新聞記者 金立紅 報道
近日,鋤頭百萬粉絲網(wǎng)紅邊牧“鋤頭”遭偷竊并被宰殺一案引發(fā)廣泛關注。網(wǎng)紅6月6日,邊牧被偷不和情滿雪陽花主人郭先生向記者證實,宰殺展警主人河南寧陵縣公安局已正式對此案進行刑事立案偵查,案最他再三強調(diào)“絕不和解,新進刑事堅決要求依法處理”。立案
“我會走完全部的稱絕法律程序,為‘鋤頭’討回一個公道。鋤頭我希望‘鋤頭’的網(wǎng)紅死能帶來一些改變,讓越來越多的邊牧被偷不和狗不再像“鋤頭”這樣,以這樣悲慘的宰殺展警主人情滿雪陽花方式離開這個世界?!惫壬嬖V海報新聞記者,案最自己剛剛抵達西藏,新進刑事將在“鋤頭”曾去過的立案岡仁波齊為它祈禱。

出國旅行期間愛犬被盜,尋獲時已被宰殺
郭先生介紹,事發(fā)于5月11日,當時他正在國外旅行,將陪伴多年的邊牧“鋤頭”交由河南商丘老家的父母照看。當天,“鋤頭”隨郭父前往田間干農(nóng)活,被留在路邊看管車輛,不久后失蹤。家人報警并自行尋找多日未果。事后調(diào)取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鋤頭”被一對騎電動車的陌生男女強制帶走,藏在電動車擋風被中駛離現(xiàn)場。得知消息的郭先生立即中斷在土耳其的自駕行程,回國搜尋。

經(jīng)過半個多月排查,5月26日,郭先生在距家約兩公里外的村莊找到偷狗男子及其家屬。起初,該男子辯稱“以為狗是沒人要的”,其家屬態(tài)度強硬,揚言“狗已經(jīng)死了,別折騰我們了”。男子交代,已于5月14日以每斤4元、共計180元的價格將“鋤頭”賣給一名收狗人。郭先生致電收狗人后證實,“鋤頭”已被宰殺。郭先生當即報警,警方于當天開具行政立案通知書。
5月26日至30日期間,郭先生上門對質(zhì)時,對方仍叫囂“賠你200塊中不中”“要狗賠別的狗”,其母甚至稱“不就是180塊錢”。但隨著刑事追責的風聲傳出,偷狗者轉(zhuǎn)而跪地求饒。
律師:偷狗宰殺觸犯刑法,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針對此案,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分析指出,寵物狗屬于公民合法財產(chǎn),偷狗宰殺行為雖看似“小事”,實則已觸碰刑法紅線。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盜竊公私財物“數(shù)額較大”即構成盜竊罪,多數(shù)地區(qū)1000元起算,而純種邊牧市場價值普遍超萬元,遠超立案標準;偷狗后故意宰殺還可能同時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依法從重處罰?!耙詾闆]人要”的辯解不成立,狗在主人管控區(qū)域內(nèi),不屬于無主物。
民事賠償方面,需全額賠償寵物市場價值、飼養(yǎng)費、尋找費用、懸賞金等。周兆成律師特別指出,本案邊牧陪伴主人多年、共同出鏡積累百萬粉絲,是具有深厚情感寄托的“人格物”,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183條,主人可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法院大概率予以支持。
刑事立案后主人赴藏祈禱,稱“堅持依法維權”
5月26日,郭先生向警方提交了“鋤頭”的市場價值及作為網(wǎng)紅犬的商業(yè)價值材料。
6月6日,寧陵縣公安局出具《立案告知書》,認為“犯罪事實已經(jīng)發(fā)生”,決定予以立案偵查。
這意味著案件性質(zhì)從行政違法正式轉(zhuǎn)為刑事犯罪,涉事人員可能面臨刑事追責。
同日,郭先生向記者表示,自己已抵達西藏,準備前往岡仁波齊轉(zhuǎn)山為“鋤頭”祈禱?!澳壳鞍讣研淌铝?,對我來說是一個關鍵節(jié)點,現(xiàn)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我希望‘鋤頭’的死能帶來一些改變,讓越來越少的狗不再像“鋤頭”這樣,以這樣悲慘的方式離開這個世界。”他重申,絕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和解,堅決要求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處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