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男買沈先生在西安市三橋街道(現為西咸新區灃東新城三橋街道)“加貝花園”買了一套房,房買發商 合同約定房號為“12幢B單元34層3401”。到層真人化約定的收房交房日期“2015年5月3日前”沒能交房,直到2017年才通知交房。層開然而,員工交房時沈先生才得知: 樓只建到32層,公司根本就沒有34層。目前
據悉,比較從得知“沒有房”至今,困難真人化沈先生交的男買 首付款本金都未能全部退還。
簽合同當天交完11.77萬元首付
目前僅要回7萬元
沈先生稱,房買發商2013年他去了解情況時,到層開發商工作人員表示,收房 雖然當時五證不全,層開但以后肯定會補全的,也能給辦房產證。于是他便于2月4日到該項目售樓部交了1萬元定金,次日又去交了107700元。
到了合同約定的“2015年5月3日前”交房時間,房子沒有建好。當年,開發商一位股東、同時擔任賀家村村主任的陳總電話聯系他,問愿不愿意把房子換到前面的多層樓棟,他沒有答應。
后來直到2017年夏,他才接到開發商電話通知,稱12號樓已封頂,讓他交其余的購房款。他回復說,交鑰匙時把其余購房款一塊交齊。過了幾個月他又接到了通知交房的電話,同時告知他12號樓只建設到32層,沒有34層。
“這個消息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售樓人員說可以申請退款。另外還有個辦法,就是把32層的一套房給我。”沈先生說,但兩個月后,過完2018年春節他再開發商工作人員,對方稱房子已經沒有了。 他只能按開發商要求提交了退款申請,然而對方卻說“沒有錢、先等著”。之后每隔兩三個月問一次,對方一直都是這么回復。后經多次溝通,對方于2020年給退了2萬元,2022年給退了5萬元,之后便再也不接他的電話了。
開發商名下無財產
“公司有塊地,轉讓后就可以解決了”
因西安市賀家村城中村改造有限責任公司合同違約,沈先生先后向西安仲裁委員會申請了仲裁,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此后法院通過全國法院網絡執行查控系統及執行司法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進行查詢, 查詢結果顯示被執行人名下無銀行存款、無房產、無車輛、無有價證券等財產登記信息。 法院對被執行人采取了限制消費措施,通過執行管理系統進行了推送; 對被執行人西安市賀家村城中村改造有限責任公司名下的銀行賬戶進行司法凍結。之后法院根據相關規定作出裁定,終結了本次執行程序。
據西安市賀家村城中村改造有限責任公司委托代理人李先生表示,“公司目前確實比較困難,現在有一塊尚未建設的地塊準備往外轉讓,轉出去后就能把這些問題解決了。 “ 當時是計劃建設到34層,但蓋到32層就不讓蓋了。不是33層、34層不符合規劃。這是個小產權房,沒有手續,不讓建的。當時買33層、34層的也不只涉及沈先生一人, 現在有的已經退完錢了,有的還欠著,也都協商過了,需要再等等。” 李先生說。
來源:中國經濟網微信綜合華商報、每日經濟新聞
監制:韓霽 審核:彭金美
編輯:陳婧琳 校對:馬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